既然是要出版成為供大眾閱讀的「書」,就有必要把它寫好,寫對來。 

 

剛剛,點進一本最近狂打的書的「精選」摘文,讀到這句

 

『這陣子,醫院裡的餐廳早把我們吃膩了。』

 

反覆地看了又看,唸了又唸,這是啥密?被餐廳吃膩了……

 

親愛的編輯,影子沒寫好就算了,你(妳)怎麼會沒看到呢?還是看到了,故意把這話留下,當是較貼切藝人作者的風格啊?

 

唉,七年級生、八年級生的中文能力不OK,到底是誰該負責啊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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