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唸著要吃炸魚薯條都超過一個月了,有吃,但是都不是我要的,這似乎是在逼我自己動手做!很不想耶~
真的是年紀大了,開始回憶以前。
特別是在Hugo突然冒出來問,充滿fish & chips的記憶全被喚醒了,哎唷…好痛苦啊!
之前我家巷口前就有一家專賣fish & chips的小店,生意超好,他還有賣烤雞…週末會跟jennifer小姐去買半隻雞和大份的薯條回家喀,edna會在一邊喊會肥死!哈,更八掛的是那家店的女兒從印尼回澳洲時,被查到包包裡有毒品,她解釋是別人趁她不注意時塞進她包包的,但警方不採信還是被起訴了,然後嘀嘀的嗒嗒的,最後還發動連署請大家幫他家女兒討回公道,一整個很對峙的局面~
好,以上那個跟炸魚薯條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另外,我家,是指住在黃金海岸跟edna住在一塊的那個家,在highway旁,indy賽車時,整個房子像是被騰空用力扭轉出兩滴水的那個家,哈,不是台中家啦!阿肯先生,這樣有懂了吧~
ㄎㄎ,最近真的逢人就喊,「跟我一塊去吃薯條好不好?」
對了,那個澳洲炸魚薯條店會立一個牌子寫gravy不用錢,老闆也會問,要不要直接淋上去,ㄟ,這個完全吸引不了我,還是覺得撒點鹽直接吃就很讚了!最好是用很多張白報紙包著,ㄆㄧㄚ地一聲打開,哇……最好是那種有點厚度,胖胖的薯條,不是瘦巴巴的,唉唉唉~有誰能懂想吃薯條的心情!
至於炸魚,那天吃到的是像麥克雞塊般的,哎唷……這樣不對,我要的是寬條狀,有點厚,不是nugget,啊…然後最好是沾著有點酸的塔塔醬一起吃,哇靠,光這樣想就感覺很幸福吧~
啊……我想吃fish and chips啦!再喝上一大口可樂。
ps因為吃不到,就亂吃,亂吃的結果就體重計會很殘忍地通知我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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